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5-10-23 17: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现有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改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八片路8号

3、项目概况:

项目在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现有用地内进行改建,主要内容为将多品牌区CROCS、NB两个品牌迁移至新建研发中心大楼生产,改建后研发中心大楼年产11万双运动鞋、多品牌区年产9万双运动鞋。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多品牌区画线废水与生活污水、研发中心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液和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多品牌区D2栋生产车间清洁、刷处理剂/胶、烘干、调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与刷水性处理剂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施胶(热熔胶)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鞋材打磨粉尘经打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研发中心刷处理剂/胶、烘干、调配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与刷水性处理剂、清洁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施胶(热熔胶)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鞋材打磨粉尘经打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隔音、减振与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分类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催化剂、废灯管、废矿物油、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gov.cn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